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系统“教学工作情况”填报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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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

     根据人事处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系统填报的通知,为进一步确保职称评审工作的严肃性和准确性,现将“教学工作情况”一栏的填报作如下补充说明:

教学工作情况一栏,请申报人员按照人事处的要求,填写预报名表格(下图),经学院在部门网站或浙政钉工作群公示不少于(含)3个工作日后,上传申报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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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请在9月18日前将申报人员公示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及各申报人员教学工作情况表(每一份均需开课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统一交至教务处(综合楼B201)。经教务处审核通过后方可在平台提取。

 附件1 (xx学院)教学工作情况表公示汇总表.docx

林恺102025-09-11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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