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根据我校学籍管理规定及转专业管理办法,请按时按要求报送学生转专业方案(含各专业转专业准入条件、录取办法及可接受转入学生计划数等)。报送时间:12月22日16:00之前。报送要求:电子稿和纸质签章稿各一份。联系人:周海晴,综合楼B201,86929027。 教务处 202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