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届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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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相关文件,经各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校学位办复核,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现将2026届学士学位授予情况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6月15日——6月18日下午4点。

公示期内,如对审定结果有异议,可提请所在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复议,复议情况属实,再经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附件: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决定授予学士学位人员名单附件: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决定授予学士学位人员名单.xlsx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6月15日


刘璐瑶102026-06-15 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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