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相关文件,经各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校学位办复核,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现将2026届学士学位授予情况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6月15日——6月18日下午4点。
公示期内,如对审定结果有异议,可提请所在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复议,复议情况属实,再经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附件: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决定授予学士学位人员名单
附件: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决定授予学士学位人员名单.xlsx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6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