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级新生认定类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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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

根据《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浙水院办〔2026〕34号),现将我校2026级新生认定类转专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新生入学后,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符合条件的专业范围内申请转专业。

1.仅允许高分专业转入低分专业,即学生录取当年原所在专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高于拟转入专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招生录取分数线统一参照学校在浙江省各专业的招生录取分数线执行(录取分数由招办提供,教务处统一发布);

2.限制专业类间跨转,即分属工学、理学、文学、管理学、经济学等不同类的专业间不能跨转;

3.身体健康条件等符合申请转入专业要求;

4.通过“三位一体”录取的学生,按其高考成绩计算。

(二)各专业允许申请转出人数原则上不设比例可接收转入人数原则上不低于本专业大一年级现有人数的5%

(三)转专业申请日期截止后,若申请转专业人数未超过拟接收专业公布的可接收人数,经相关二级学院审核、工作小组审定直接转入;若申请转专业人数大于拟接收专业可接收人数,须经相关二级学院考核、工作小组审定后转入。上述申请转专业新生履行相关程序后,转入新专业学习。


二、整体时间安排

(一)本学期结束前,各学院上报2026级新生认定转专业工作方案,并在正方教务系统完成设置;

(二)秋学期新生始业教育期间,新生可通过教务系统提交申请(每位学生限申请1个志愿);

(三)秋学期第一周,各专业根据申请情况进行考核与拟录取;

(四)秋学期第二周,拟录取的学生开始试读,同时可根据拟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自行调整部分选课;

(五)秋学期第三周前,学院将最终录取名单上报教务处,由教务处对转专业拟录取名单统一公示,公示无异议,上报转专业工作小组审定并发文。教务处于发文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教务系统中的学籍信息处理完毕。


三、各学院须认真研读新修订转专业制度,结合本年度新生转专业整体时间部署,对照各专业办学需求拟定本院转专业初步实施方案,6月30日前完成方案报送教务处。

同时,各学院务必扎实做好2026级新生的转专业制度宣讲工作,完整清晰解读转专业申请条件流程节点、考核要求等相关内容,确保学生充分知晓。

 


附件: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pdf

 

 

                                    教务处       

                               2026年6月17日


周海晴302026-06-17 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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