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扎实推进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深化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引导教师更新教育观念,优化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法与手段,提升课程教学质量,根据《浙江水利水电学院“优课优酬”奖励实施办法(试行)》(浙水院〔2024〕35号)文件精神,现将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校院两级“优课优酬”开展及推荐课程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一)“优课优酬”面向本校承担全日制教学任务的一线主讲教师或教学团队设立的理论课程教学奖励,推荐名额向期末考核方式为考试形式的专业核心课倾斜,其中《高等数学》、《大学物理》、《大学英语》课程在满足遴选条件基础上各增加2个指标。
(二)主讲教师师德高尚,承担一线教学任务。当学期主讲一门及以上课程,“课程思政”建设和教书育人成效显著。教学中能落实“教师上课十条”,体现“两性一度”。优先鼓励实行集体备课、教考分离的课程申报。
(三)所讲授课程基本教学文档齐全完备。理论课程教学文档包含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教案(教学设计)、课件、学生成绩登记册、作业(含课内实验、实践报告)及试卷批改情况(含试卷分析)、教学反思等。
(四)授课教师有任何教学差错及学术不端等行为的,不能申报“优课优酬”。
二、申报程序
(一)自主申报主讲教师或课程教师团队负责人根据课程教学基本情况填写申报表(附件2),向所在教学单位提交申报材料与课程基本教学文档。每学期每位教师申报“优课优酬”课程不超过2门次。
(二)学院推荐各教学单位推荐组对教师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排序,并在教学单位内公示3天。将公示无异议的推荐结果汇总表(附件3)和相关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于10月8日14:00前报教务处。推荐名额不超过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各教学单位开课门次数(独立实践环节除外)的2%,各教学单位推荐名额数由教务处发各教学单位。
三、注意事项
(一)请各教学单位按照制定出台的本单位“优课优酬”实施细则执行。各教学单位开展及奖励情况总结,须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在期末考试结束一周之内提交教务处。
(二)学期初申报时需提交的教学文档(电子版)包括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教案(教学设计)(前3次课程内容)、课件(前3次课程内容);其他教学文档包括教案(教学设计)、课件(整学期课程内容)、学生成绩登记册、作业(含课内实验、实践报告)及试卷批改情况(含试卷分析)、教学反思等,须在期末考试结束一周之内提交。
(三)多位教师授课的课程,须以团队申报,听课专家随机听课(非提前沟通;如有临时调停课或换教室务必在正常办理调课手续以外,提前通知专家听课联系人;如未提前通知专家听课联系人而专家又恰好去听课,导致专家没听成功的,后果教师自负)、听课评价取各位教师听课评价分数的算术平均,学生评价取申报教学班对各位教师学评教分数的算术平均。
专家听课联系人:邢益冰电话:86929022或浙政钉
附件:
1、浙江水利水电学院“优课优酬”入围课程申报表
附件1:浙江水利水电学院“优课优酬”入围课程申报表.docx
2、XX学院(部)“优课优酬”入围课程推荐汇总表
附件2:XX学院(部)“优课优酬”入围课程推荐汇总表.xls
3、浙江水利水电学院“优课优酬”入围课程申报指标
附件3:浙江水利水电学院“优课优酬”入围课程申报指标.xlsx
教务处
2026年9月29日
